关于在全集团范围内开展资金支付稽查的公告
集团各委、处、办、中心及所属各单位:
近期监察委不断接到涉及资金支付方面的问题,针对现阶段资金支付状况,为充分暴露问题,全面掌握公司所属各单位在资金支付方面的基本情况,经董事长同意,拟于近期对各单位展开资金支付情况稽查。现公告如下:
一、稽查时间
2022年3月8日-6月30日
二、稽查内容
全面、客观、准确了解公司各单位在资金支付方面的情况,重点稽查以下内容:
1、公司各单位在资金支付方面的程序(含标准)是否有章可依,有无制度标准、是否完善等。
2、公司各单位在资金计划的上报、审批、执行和考核执行情况。
3、公司各单位在资金支付方面的实际执行情况,是否与计划拨付一致等,是否存在人情付款、回扣付款等涉及廉洁问题。
三、稽查方式
1、定期稽查:监察委三个处室组成三个稽查小组,由各处长牵头,原则上每周六上午召开碰头会,听取汇报。
2、专项稽查:根据查看相关账务资料、个别谈话结合投诉线索等形式进行专项个性问题稽查,分析存在的深层次问题。
四、稽查要求
1、三个稽查组要切实担负起稽查工作职责,实事求是,严守纪律,认真做好稽查工作。
2、各责任单位要积极配合此次资金支付稽查工作,提供监察委需要的相关资料,不折不扣落实稽查反馈意见。
3、强化责任追究,对稽查过程中存在的重大、典型问题,严肃问责,但对于主动暴露相关问题者,或稽查过程中有配合立功行为,经监察委研究后可适当减轻或不予追责。
4、要求集团公司各单位专兼职监察人员要在一周内宣传本通知内容,确保人人皆知,监察委后期一并稽查。并鼓励干部员工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提供线索。
五、反映问题渠道
稽查期间,监察委员会设举报电话、微信号、电子信箱,24小时不间断收集各类建议和问题。
欢迎广大干部员工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实事求是反映问题、提供线索,并对稽查组工作予以支持和监督。对于举报查证属实且有价值的线索,经监察委研究决定给200-100000元奖励。
监察委员会
2022年3月7日